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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当前栏目:政策法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上投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中共上饶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市国资委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明确责任主体为基础,

以细化履责措施为重点,以完善考核机制为抓手,以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着力构建责任明晰、权责一致的责任分解体系;着力构建运行顺畅、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着力构建公开公正、切合实际的考核机制;着力构建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体系,促使集团党委和纪委履职尽责,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上投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党委主体责任

1. 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集团中心工作总体布局中。结合上投集团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定期分析当月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每半年听取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4次。

2. 选好用好人才。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或聘用人员,并建立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坚决整治和防范选人用人聘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 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防止问题反弹。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开展“三创三立”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知行合一、学做结合、干事创业、开拓进取。落实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的日常管理。

4. 维护好群众利益。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语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 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集团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等有关规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坚决防止独断专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加强集团制度建设,完善问责机制,推动权利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6. 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将落实“一岗双责”、“两个责任”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集团党支部的学习内容。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党委书记责任

1. 强化领导责任。根据上投实际,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会,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

2. 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批评,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其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每年至少对所有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发现有问题及有苗头性、倾向性情况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3. 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 强化责任担当。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 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党员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坚持督促其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经常开展谈心提醒关爱教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批评。

3. 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等有关规定,教育管理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履职的习惯。

(四)纪委监督责任

1. 加强组织协调。根据市委、市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上投工作实际,向集团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

2. 强化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出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3. 加强监督问责。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中层及以下干部职工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失职行为的干部职工进行问责。

4. 严肃查办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违纪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抓早抓小,主动了解情况,对党员干部职工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函询。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实行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集团公司党委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级党委和市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集团公司纪委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集团公司党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需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党委主题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每年述职述廉不少于一次。

(二)实行签字背书制度

每年年初,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要与下级主体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与下级监督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集团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员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完善检查考核制度

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检查考核办法,改进和完善检查考核机制,采取日常监督、年终考核、民意测评等方式,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员工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和实施问责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约谈工作制度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每年一次定期对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五)完善廉政教育谈话制度

集团党委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学习不少于两次;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一次。

(六)健全科学有效的廉政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有益探索。上投集团应围绕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风险点做好廉政防控工作,加强廉政防控教育,提高廉政防控监测能力,构建廉政防控预警纠错机制,做好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纠正。

(七)严格责任追究

对有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规定的,严格按照《上饶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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